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现就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原则
按岗考核,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综合评定。
二、考核范围
与学校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组织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考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兆才 李爱国
副组长:陈文秀 孙义欣
成 员:蔡 红 郑 磊 张学强 肖素荣 丁大为
高继亮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各环节的组织工作。蔡红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教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五、考核等次及条件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程序及方法
年度考核在岗位职责月度考核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述职测评、个人获奖、考勤、教学工作规范等情况进行。
1.岗位职责月度考核成绩汇总。由办公室汇总统计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月度考核全年平均成绩,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考核实施细则规定,以7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2.年度工作述职测评。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被考核人在相关范围内述职,同时接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使用“钉钉”考核系统进行。民主测评成绩以1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民主测评分为全校范围内测评和考核领导小组测评,成绩各占50%。
3.技能竞赛及相关活动获奖。被考核人如实填写本年度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及相关活动的获奖情况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获奖级别赋分标准认定并汇总个人获奖成绩,以5%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计最高级别获奖成绩,参加不同项目的竞赛累计成绩。技能竞赛及相关活动获奖赋分标准如下:

|
省级及以上 |
地市级 |
院校县级 |
一等奖 |
40 |
30 |
15 |
二等奖 |
30 |
20 |
10 |
三等奖 |
20 |
10 |
5 |
说明:“院校县级”是指学校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及县市组织的各类活动。
4.考勤情况。根据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考勤按百分制的10%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由办公室负责计算。计分方法如下:
(1)全勤者得100分;
(2)旷工每半天扣5分,以此类推,直至零分;
(3)请事假按3天一个单位(含不足3天)、病假7天一个单位(含不足7天)计算,每一个单位扣10分,直至零分。
5.教学工作规范。按百分制的5%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由教务科提供情况,办公室审核计算。计分方法如下:
(1)未被认定发生教学事故者得100分;
(2)每认定1次三级教学事故扣25分、1次二级教学事故扣50分,直至零分。
6.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成绩后,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附带考核成绩和名次),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7.公示。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备案。考核结果在学校办公室备案,同时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9.反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填写《潍坊培真科技工程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七、考核时间
1.2020年1月2日,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将电子稿发往钉盘2019年度考核述职材料文件夹,全校教职工阅览。
2.2020年1月3日上午8:00--10:00钉钉考评系统开放,测评完成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收集测评成绩。
3.2020年1月4日,汇总考核成绩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4.2020年1月6日至10日,公示。
5.2020年1月13日,备案,考核结果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采取一定方式反馈结果,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八、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优秀名额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按照比例四舍五入分配。
考核范围及人数 |
优秀名额 |
教学岗位人员49人 |
10 |
班主任岗位人员13人 |
3 |
行政岗位人员17人 |
3 |
九、考核等次的确定
1.优秀等次按照给定的名额在相应人员范围内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往低确定。其中,行政岗位人员在考核成绩前10名人员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分别取前3个部门人员的第一名确定为优秀等次。
2.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票数在50%以上者确定为基本合格;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数在50%以上者确定为不合格;其余确定为合格。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增资、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于2020年度岗位绩效工资中核定考核档次工资350元/月。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于2020年度岗位绩效工资中核定考核档次工资280元/月。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于2020年度岗位绩效工资中核定考核档次工资150元/月,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据与被考核人所签《劳动合同书》,学校有权按照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累计不满6个月(含试用期)的,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考核年度内休产假超过30天以上的,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考核年度内旷工超过5天(含)、事假超过15天(含)、病假(因公负伤除外)超过30天(含)的,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一年内有4次三级教学事故或1次二级教学事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有2次二级教学事故,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5.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意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终结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附件:1.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教学岗位)
2.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班主任岗位)
3.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行政岗位)
潍坊培真科技工程学校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
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
(教学岗位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考核范围及人数 |
优秀 名额 |
姓名 |
A |
B |
C |
D |
教学岗位人员49人 |
10 |
刁 柯 |
|
|
|
|
马 雪 |
|
|
|
|
王 凡 |
|
|
|
|
王晓荣 |
|
|
|
|
牛婷婷 |
|
|
|
|
左莉莉 |
|
|
|
|
布乃辉 |
|
|
|
|
白 雪 |
|
|
|
|
冯子芮 |
|
|
|
|
吕 瑶 |
|
|
|
|
吕炜芦 |
|
|
|
|
乔慧敏 |
|
|
|
|
任 平 |
|
|
|
|
刘 娣 |
|
|
|
|
刘文超 |
|
|
|
|
闫 铭 |
|
|
|
|
孙 佳 |
|
|
|
|
李 静 |
|
|
|
|
李林轩 |
|
|
|
|
李国栋 |
|
|
|
|
杨小萱 |
|
|
|
|
杨文龙 |
|
|
|
|
杨建扬 |
|
|
|
|
杨美岭 |
|
|
|
|
肖 珊 |
|
|
|
|
张 妍 |
|
|
|
|
张 昕 |
|
|
|
|
张 璇 |
|
|
|
|
张雨生 |
|
|
|
|
张征宇 |
|
|
|
|
张晓琳 |
|
|
|
|
陈 琼 |
|
|
|
|
林雨曈 |
|
|
|
|
赵 状 |
|
|
|
|
荣 祎 |
|
|
|
|
钟 真 |
|
|
|
|
钟耕军 |
|
|
|
|
夏 莹 |
|
|
|
|
殷晓婷 |
|
|
|
|
高晨悦 |
|
|
|
|
郭 君 |
|
|
|
|
唐伯涛 |
|
|
|
|
黄玉婵 |
|
|
|
|
葛珊珊 |
|
|
|
|
蒋文婷 |
|
|
|
|
蒋晓晴 |
|
|
|
|
韩 缔 |
|
|
|
|
韩忠霖 |
|
|
|
|
路 瑶 |
|
|
|
|
说明:1.A、B、C、D分别对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在你认为的考核等次内打“√”;2.在相应考核人员范围内评定的优秀人员数额应等于或少于给定的名额,超出给定名额者为废票;3. A、B、C、D四个等次分别按100分、90分、80分、70分折算成绩。
附件2
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
(班主任岗位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考核范围及人数 |
优秀 名额 |
姓名 |
A |
B |
C |
D |
班主任13人 |
3 |
王文伟 |
|
|
|
|
王玉琛 |
|
|
|
|
王永刚 |
|
|
|
|
牛家鸿 |
|
|
|
|
刘 琰 |
|
|
|
|
刘国昊 |
|
|
|
|
苏学广 |
|
|
|
|
李 辰 |
|
|
|
|
杨国震 |
|
|
|
|
张 振 |
|
|
|
|
张福禄 |
|
|
|
|
陈 赓 |
|
|
|
|
法振旺 |
|
|
|
|
说明:1.A、B、C、D分别对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在你认为的考核等次内打“√”;2.在相应考核人员范围内评定的优秀人员数额应等于或少于给定的名额,超出给定名额者为废票;3. A、B、C、D四个等次分别按100分、90分、80分、70分折算成绩。
附件3
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
(行政岗位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考核范围及人数 |
优秀 名额 |
姓名 |
A |
B |
C |
D |
行政人员17人 |
3 |
马红伟 |
|
|
|
|
王 娇 |
|
|
|
|
任长玉 |
|
|
|
|
刘 静 |
|
|
|
|
刘国威 |
|
|
|
|
杨勤时 |
|
|
|
|
时永政 |
|
|
|
|
张 娟 |
|
|
|
|
张振华 |
|
|
|
|
陈广涛 |
|
|
|
|
房益祯 |
|
|
|
|
钟 强 |
|
|
|
|
黄文景 |
|
|
|
|
蔡安廷 |
|
|
|
|
冀凯敏 |
|
|
|
|
鞠永康 |
|
|
|
|
魏泓冰 |
|
|
|
|
说明:1.A、B、C、D分别对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在你认为的考核等次内打“√”;2.在相应考核人员范围内评定的优秀人员数额应等于或少于给定的名额,超出给定名额者为废票;3. A、B、C、D四个等次分别按100分、90分、80分、70分折算成绩。
潍坊培真科技工程学校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印发